作為REACH法規關注的一大重點,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自REACH生效至今經歷了多次更新。2020年1月16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新一批咨詢清單的4項物質全部加入至正式的SVHC候選物質清單,至此SVHC候選物質清單已增加至205項。新增的四項物質具體是什么呢?如果投放歐盟市場的“物品”類產品中含有濃度>0.1%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REACH法規規定的告知、通報等義務: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需在45天之內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消費者;含量>0.1%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1噸/年時,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ECHA進行通報,產品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物質或混合物”類產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選物質,則生產廠商應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SDS)。
回顧REACH高關注物質清單SVHC更新歷程:
2008年10月28日,ECHA發布第一批SVHC清單,共15項;
2010年01月13日,ECHA發布第二批SVHC清單(14項),共計29項;
2010年03月30日,ECHA將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單,共計30項;
2010年06月18日,ECHA發布第三批SVHC清單(8項),共38項;
2010年12月15日,ECHA發布第四批SVHC清單(8項),共計46項;
2011年06月20日,ECHA發布第五批SVHC清單(7項),共計53項;
2011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六批SVHC清單(20項),共計73項;
2012年06月18日,EHCA發布第七批SVHC清單(13項); 同時,將第二批中的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Al-RCF)和氧化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單中,即,將第二批SVHC清單減少為13項,共計84項;
2012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八批SVHC清單(54項),共計138項;
2013年06月30日,ECHA發布第九批SVHC清單(6項),共計144項;
2013年12月16日,ECHA發布第十批SVHC清單(7項),共計151項;
2014年06月16日,ECHA發布第十一批SVHC清單(4項),共計155項;
2014年12月17日,ECHA發布第十二批SVHC清單(6項),共計161項;
2015年06月15日,ECHA發布第十三批SVHC清單(2項),共計163項;
2015年12月17日,ECHA發布第十四批SVHC清單(5項),共計168項;
2016年6月20日,ECHA發布第十五批SVHC清單(1項),共計169項;
2017年01月12日,ECHA發布第十六批SVHC清單(7項),共計173項。
2017年07月07日,ECHA發布第十七批SVHC清單(1項),共計174項。
2018年01月15日,ECHA發布第十八批SVHC清單(7項),共計181項。
2018年06 月27日,ECHA 發布第十九批 SVHC 清單(10 項),共計 191 項。
2019年01月15日,ECHA 發布第二十批 SVHC 清單(6 項),共計 197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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