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3日,歐盟官方公報(OJ)發(fā)布了REACH法規(guī)(EC) No 1907/2006的修訂案(EU) 2025/1090,該修訂案主要是對附錄17(Annex XVII)進行修訂,新增第80項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及第81項N-乙基吡咯烷酮(NEP)的管控要求,并將于2025年06月23日正式生效。
管控要求
80.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
CAS No 127-19-5 EC No 204-826-4
1. 2026年12月23日起,DMAC作為物質本身、作為其他物質的組成成分,或于混合物中濃度大于或等于0.3%時,不得投放市場。除非制造商、進口商及下游用戶在相關化學品安全報告和安全數據表中,列入與工人接觸有關的衍生無影響水平 (DNEL),即長期吸入接觸為13 mg/m3 ,長期皮膚接觸為1.8 mg/kg 體重/天。
2. 2026年12月23日起,DMAC作為物質本身、作為其他物質的組成成分,或于混合物中濃度大于或等于0.3%時,不得制造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戶采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并提供適當的操作條件,以確保工人的暴露水平低于第1段規(guī)定的DNEL。
3. 作為對第1段和第2段的豁免,上述兩項規(guī)定的義務將從2029年06月23日起適用于投放市場供使用或用作人造纖維生產中的溶劑。
81. N-乙基吡咯烷酮(NEP)
CAS No 2687-91-4 EC No 220-250-6
1. 2026年12月23日起,NEP作為物質本身、作為其他物質的組成成分,或于混合物中濃度大于或等于0.3%時,不得投放市場。除非制造商、進口商及下游用戶在相關化學品安全報告和安全數據表中,列入與工人接觸有關的衍生無影響水平 (DNEL),即長期吸入接觸為4.0 mg/m3 ,長期皮膚接觸為2.4 mg/kg 體重/天。
2. 2026年12月23日起,NEP作為物質本身、作為其他物質的組成成分,或于混合物中濃度大于或等于0.3%時,不得制造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戶采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并提供適當的操作條件,以確保工人的暴露水平低于第1段規(guī)定的DNEL。
常見用途
DMAC和NEP在工業(yè)環(huán)境中被專業(yè)人員用作混合物配方中的溶劑,例如用于農用化學品、藥品以及精細化學品中。還可用作實驗室試劑。DMAC 可用作涂料的溶劑,廣泛用于人造纖維和薄膜的生產,以及用于電線絕緣的聚酰胺酰亞胺漆(清漆)的生產。NEP可用于清潔劑,也可用作粘合劑和脫模劑,還用于油田鉆井和生產作業(yè)過程、功能性流體、聚合物加工、水處理、農用化學品賦形劑以及道路和建筑應用。
附錄17屬于REACH法規(guī)中的一部分,也是出口歐盟的強制要求之一。本次更新,對涂料、清潔劑、粘合劑等行業(yè)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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