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檢測中心建筑材料質量檢測的程序與方法
1、確定檢測試驗項目
施工現場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種繁多,進場需檢測,試驗的材料檢驗項目要服從國家、行業及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所屬有關部門)的規定。比如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檢驗其安定性.強度,凝結時間和細度。
2、取樣試樣
取樣要有代表性,一般是以一批材料(不同材料每批數量不同)不同部位隨機抽取規定數量的樣品(鋼材是從規定部位截取),即不僅取樣數量要正確。取樣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規定進行。試樣的數量關系到試驗結果的準確性,數量過少,取樣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會使試驗誤差增大,甚至會得出相反的結果;但是,在實際檢測中常常出現取樣不具有代表性、取樣數量不夠,取樣方法不正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