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交通運輸需求的不斷增長,軌道交通憑借其運量大、速度快、安全性高、環保節能等優勢,已成為現代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保障軌道交通的安全可靠運行,對軌道交通設備的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沖擊和振動試驗是確保設備性能穩定性和可靠性的關鍵環節。GB/T 21563-2018《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設備 沖擊和振動試驗》標準規定了對安裝在軌道機車車輛上的設備進行沖擊和隨機振動試驗的要求,旨在模擬實際運行環境中的沖擊和振動工況,評估設備的耐受能力。
為什么要進行沖擊和振動試驗?由于軌道運行環境的復雜性,列車在運行過程中會受到來自軌道不平順、輪軌相互作用、曲線通過、隧道氣流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產生不同頻率和強度的沖擊和振動。這些沖擊和振動會對車載設備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傷,例如結構變形、連接松動、電子元件失效等,嚴重時甚至會導致設備功能喪失,危及行車安全。因此,對軌道交通設備進行沖擊和振動試驗是確保設備質量,保障行車安全的重要措施。
動是軌道交通裝備服役過程中經歷的主要環境應力之一,也是造成裝備失效的重要原因。對于大多數的軌道交通裝備投放市場前均需要求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振動試驗報告。
正弦振動
7. T/CAMET 04002.1-2018《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 第1部分:牽引逆變器技術規范》5.3.5、6.19條款;
8.T/CAMET 04002.2-2018《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 第2部分:輔助變流器技術規范》 5.3.5、6.21條款;
9.T/CAMET 04002.3-2018《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牽引系統 第3部分:充電機技術規范》 5.3.5、6.21條款;
10.T/CAMET 04003-2018《城市軌道交通電動客車 列車控制與診斷系統技術規范》 6.1、7.6.1條款;
11.EN 50125-3:2003《軌道交通 設備環境條件 第3部分:信號和通信設備》 4.12.2條款;
12.GB/T 21413.1-2018《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氣設備 第1部分: 一般使用條件和通用規則》 10.3.5條款;
13.IEC 60077-1:2017《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氣設備 第1部分: 一般使用條件和通用規則》 9.3.5條款。
試驗服務,隨機振動試驗服務,諧振搜索試驗,掃頻循環試驗,功能性隨機振動試驗,長壽命隨機振動試驗,出具國家認可的第三方報告。
隨機振動試驗:
一般考核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的受顛簸包裝運輸的振動試驗環境。
正弦振動試驗:
主要考核產品的設計工藝是否符合預期的產品規范,是否存在危險頻率。
機械環境可靠性測試實驗室深圳訊科第三方檢測機構,具備豐富的檢測標準和實踐經驗,提供專業的測試咨詢指導,輔助企業快速取得第三方檢測報告,出具國家認可的CNAS,CMA檢測報告。
軌道交通行業振動試驗常用檢測標準
1.《GB/T 25119-2021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2.IEC 60571:2012《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
3.GB/T 21563-2018《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設備 沖擊和振動試驗》 ;
4.IEC 61373:2010《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設備 沖擊和振動試驗》;
5.《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4.4.5、13.4.10條款;
6.IEC 61373:1999《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設備 沖擊和振動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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