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歐盟醫療器械法規MDR (EU) 2017/745即將在2021年5月強制實施,并全面取代 MDD (93/42/EEC)和 AIMDD (90/385/EEC)。很顯然,新法規留給醫療器械行業的時間已非常緊迫,所以了解MDR的常見問題非常有需要。
1.什么是醫療器械法規(MDR)?
《醫療器械法規》(MDR)將取代歐盟現行的《醫療器械指令》(93/42/EEC)和歐盟關于有源可植入醫療器械的指令(90/385/EEC)。
2.何時實施MDR ?
MDR于2017年5月25日生效。
3.醫療器械制造商何時需要遵守新的MDR?
當前批準的醫療設備的制造商將具有三年的過渡時間(直到2020年5月26日)才能滿足MDR的要求。對于某些設備,此過渡期可以延長到2024年5月26日。但是,必須滿足特殊要求才能授予該擴展名。
4.MDR法規下,如公司更名,但實體無變化,是否需另行申請評估?
此種情況,MDR未做具體規定,需參照后續發布的官方指南(特別關于EUDAMED/SRN)。
5.MDR涵蓋哪些產品
MDR包含了MDD及AIMDD涵蓋的所有產品。新法規擴大了應用范圍,覆蓋一些非醫療用途的產品,如美瞳、面部填充或注射、吸脂減肥、皮膚改善和美容等產品。具體可參閱MDR中的Annex XVI。
6.產品分類是否有變化
MDR對于產品的分類規則有一些變化,應用范圍比MDD和AIMDD的范圍更廣。具體可參閱MDR中的Annex VIII。
7.I類(無菌或測量)器械是否需公告機構介入,獲得其頒發的CE證書?
是的,但公告機構的審核范圍僅限于此類器械無菌和計量方面的內容。
8.III類產品的5年換證審核是由歐盟委員會審核,還是由發證的公告機構審核?
如果產品沒有實質性的變化,5年的換證審核不需要由歐盟委員會審核。如產品有重大變更,則需要歐盟委員會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