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鑒定書的意義
貨物運輸鑒定書是什么意思,哪里可以做貨物運輸鑒定書
為什么要申請UN38.3-
因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含鋰池是在運輸過程中存在一定危險,所以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公布了作為非危險品運輸的可充電型鋰電池的操作規范,規范中明確指出每個類型的原電池及電池,需測試證明符合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部份38.3款,即UN38.3
新版本(Rev.5)發布及其內容介紹United
Nations《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試驗和標準手冊》 Rev.5版本已于2009年12月31日發布,其將取代現行的版本Rev.4-2003。據相關消息,部分國家和地區運輸監管部門已開始使用該新版本,但也有部分地區將于20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在新版本《試驗和標準手冊》里面,其中的第38.3節針對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的檢測要求還是有比較大的改動。
與UN38.3的原版本 Rev.4-2003 相比,新版本的主要改動內容如下:
1.在新版本Rev.5中取消了原版本中鋰當量含量的定義。 對于鋰離子電池及電芯,改為采用額定瓦特小時數據來表示,額定瓦特小時定義為電池(電芯)的額定容量與額定電壓的乘積。
2.與Rev.4版本相比,新版本Rev.5中所包含的測試項目及測試方法、判定標準等內容并無變化,但各個測試項目所要求的電池或電芯數量及狀態有比較大的變化,主要下表所示:
雖然新版本對測試樣品數量及電池狀態都有比較大的改動,但由于測試方案及方法等都沒有改變,主要的測試流程也沒有改變,故新版本實施起來,在測試周期上不會有明顯變化由于目前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51版本DGR規則中,規定了鋰電池航空運輸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符合UN38.3的測試要求,但DGR規則中并沒有說明UN38.3的版本。中國國內,民航總局于2009年3月制定的《MH/T
1020-2009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雖然引用的UN38.3版本是Rev.4,但其僅是說明引用了該版本,在具體的規范介紹時也沒有說明需要符合的UN38.3版本
3.對于大型電池及電芯的定義有明顯的變化:Rev.4版本中定義大型電池是指完全充電狀態下陽極合計鋰含量大于500g的電池。大型電芯指完全充電時陽極鋰含量或鋰當量含量大于12g的電芯。新版本Rev.5中定義大型電池為總重量大于12kg的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定義大型電芯指:對于鋰金屬電芯,完全充電時陽極鋰含量大于12g的電芯;對于鋰離子電芯,額定的瓦特小時大于150Wh的電芯。近期Rev.6近期已經出了草稿件,預計2017年會更新Rev.6,具體更新日期有待確認。
電池申請UN38.3根據出貨狀態的不同分為965、966、967幾種模式,又根據海運和空運兩種不同的運載模式分為兩份鑒定書;UN38.3:適合范圍幾乎涉及到全球,屬于安全和性能測試,只要是涉及到空運的出貨包裝里面含有鋰電池,不管是很小的紐扣電池?安裝在設備上的電池?還是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電池?都需要進行UN38.3測試并且取得航空運輸鑒別報告后方可通過空檢。
UN38.3報告怎么申請,UN38.3時間多久?
認證費用從幾千人民幣到一萬多人民幣不等。最近UNDOT(UN38.3)的正式強制,深圳市訊科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據ISO/IEC 17025運行的大型綜合第三方檢測機構有相關UN38.3檢測專業設備,強有力的技術指導做后盾,都可以進行UN38.3測試并出具UN38.3測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