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號提案》(Prop 65)即《1986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1986年11月,加州居民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了該法案。該法案要求加州政府公布一份會導致癌癥、出生缺陷和/或生殖傷害的化學品清單。該清單于1987年首次公布,現已包含大約900種化學品。
1987年,鉛被列為導致出生缺陷和危害生殖健康的化學物質, 1992年,鉛又被列為致癌物質。自1988年2月起,除非得到特別豁免,加州所有公司須在“已知并有意”將任何人暴露于鉛之前提供“明確合理的警告”。
鉛及其化合物可用于各種消費品,包括電纜護套、陶瓷產品、玻璃制品和類似產品、兒童用品、油漆、含有乙烯基的產品、人造革或黃銅材料以及顏料。
多年來,消費品中的鉛和鄰苯二甲酸鹽一直受到抨擊,大多數含有此類化學物質的產品都涉及和解判決案例。
表1總結了幾種65號提案中關于含鉛消費品的解決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許多新方案都對產品中使用NIOSH 9100的可釋放鉛以及鉛含量提出了要求,如若超出,則需按照65號提案給予警告。
條目 | 范圍 | 重新調整的鉛含量/警告 |
1 | 黃銅軟管修理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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