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A行為準則是一套社會,環境和道德行業標準。行為準則中列出的標準參考了國際規范和標準,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國際勞工標準,《經合組織跨國企業準則》,ISO和SA標準等等。盡管《行為準則》最初是針對電子行業的,但它適用于電子行業以外的許多行業并被其廣泛使用。
責任商業聯盟(RBA,即前電子行業公民聯盟 [EICC])的行為準則旨在建立各種標準,以確保電子行業或以電子產品為關鍵要素的行業及其供應鏈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人受到尊重并享有尊嚴,且經營活動符合環保和道德要求。
本準則所指電子行業包含為生產電子產品而設計、營銷、制造或提供商品和服務的所有組織。電子行業的任何一家企業都可以自愿采用本準則,并應用到其供應鏈和轉包商中,包括合同勞工的提供方。
參與者必須將該準則視為一個全面的供應鏈倡議。參與者還應至少要求其下一級供應商認同并執行本準則。
要采用本準則并成為參與者(“參與者”),企業應聲明其支持本準則,并積極按照本文所述管理體系與本準則及其標準保持一致。
采用本準則的基礎是理解企業的所有活動必須完全遵守其經營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規范和法規。本準則還鼓勵參與者比法律規定做的更好,借鑒國際公認的標準,以促進社會和環境責任以及商業道德。絕不可因遵守本準則而違反當地法律。RBA 準則中的標準若與當地法律有異, RBA 在界定合規性時以最嚴格的要求為準。與《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相符,本準則中的規定源自并尊重國際公認的標準,包括國際勞工組織 (ILO)《關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以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RBA 承諾在本行為準則的持續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定期征求利益相關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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