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歐盟委員會向WTO提交G/TBT/N/EU/519和G/TBT/N/EU/520號通報,擬將偏苯三酸酐(TMA)和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DCHP)加入高關注物質清單(SVHC)。
偏苯三酸酐(TMA),EC號209-008-0,CAS號552-30-7,有科學證據表明TMA是一種呼吸道致敏物質,危害人類健康,應引起同等關注。2016年8月,荷蘭向ECHA提交卷宗提議將TMA加入SVHC;同年12月,歐盟成員國委員會(MSC)認為其符合REACH法規(EC)1907/2006 Article57(f)所述情況,應被認定為SVHC;2017年1月17日,ECHA向委員會遞交以上觀點并獲得認同。
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DCHP),EC號201-545-9,CAS號84-61-7,根據歐盟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EC)No 1272/2008,被歸類為1B類生殖毒性物質,同時被認為具有內分泌干擾屬性,可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嚴重威脅。2016年2月瑞典向歐盟化學品管理署(ECHA)提交相關卷宗,提議將DCHP歸類為SVHC;去年6月,歐盟成員國委員會(MSC)采納對該提案的觀點,MSC各成員一致同意因其生殖毒性屬性將DCHP加入SVHC,但對于DCHP的內分泌干擾屬性則未能達成一致;稍后,ECHA向歐盟委員會轉達了MSC的觀點,歐盟委員會最終確認,DCHP應被加入SVHC,危害屬性為1B類生殖毒性和人類健康內分泌干擾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