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CE認證解讀
要進入歐洲市場,建筑建材產品必須符合CPR法規305/2011中規定的質量和安全要求:機械阻力和穩定性、使用安全、噪音、節能保溫等。
建材CE認證有著5類合格評定體系,范圍從最低層的制造商聲明到指定機構在其他系統的不同階段的參與。制造商或其在歐盟的代表負責CE認證的性能和安全性。因此,他們必須確定哪種評估系統適用于他們的產品。
認證機構進行CE認證,確定并執行適用于其產品的合格評定(評估類別1,1+,2+,3和4):
型式試驗
監測測試
附加測試
工廠生產控制(FPC)
型式試驗認證
FPC認證:初始和后續檢查
表現穩定性證明
建材CE認證的產品(1+類、1和2+類):
結構軸承;
照明柱和支撐;
火災探測,報警,戰斗和控制系統。煙霧和熱量控制系統;
建筑五金;
窗戶,門和幕墻;
水泥和混凝土添加劑;
道路標志和交通控制設備;
建筑玻璃;
砌體工廠的零件;
外加劑;
砂漿和骨料;
預制混凝土制品;
鋼,電極,螺栓和鋁;
木結構;
結構保護和修復系統;
瀝青混合料;
鋼和鋁結構等。
建筑產品CE認證步驟
每種類型的經濟運營商(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都有不同的義務。建筑產品法規提到了差異。下面提到的六步計劃與制造商及其義務有關。
1.產品分類:定義產品屬于“建筑產品法規”和相關歐洲協調標準的范圍。
2.經濟運營商分類:根據“建筑產品監管法”確定經濟運營者的作用。
3.符合性程序:可分為以下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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